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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版权方要禁播好声音5?

时间:2016-1-29 10:12:11
来源:新浪娱乐

近日,有网友爆料称,《中国好声音》荷兰原版《The Voice of Holland》的版权方Talpa公司在香港提出诉讼,禁止被告灿星公司制作及播放《中国好声音》第五季节目。而灿星制作则回应称:Talpa公司违背国际惯例、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,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,宣布取消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原有的授权,并拟将《The Voice Of…》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。灿星表示,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,若对方单方毁约,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、原创制作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的权利。同时灿星方面也向唐德影视发律师函称唐德侵犯权利。


 


版权方下禁令,灿星无权再做《好声音5》

2012年,浙江卫视联合星空传媒旗下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模式,自2012年7月开始,《中国好声音》已播出四季。去年11月7日,第五季《中国好声音》全国海选深圳赛区启动仪式在欢乐海岸举行,标志着中国好声音全国首次地面海选正式拉开序幕。而第五季也预计在今年7月15日播出。

然而,日前有网友爆料称,Talpa公司在香港提出诉讼,在1月22日于香港提出申请临时禁制令,禁止星空传媒制作及播放《中国好声音》第五季节目。根据网友爆料,由于Talpa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已经终止被告一切有关《中国好声音》的合约权力,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与被告续约,因此被告已没有权利制作《中国好声音》及取得《中国好声音》的播放权。爆料还称,Talpa公司将于短期内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执行及保障其权利,以防止被告未经授权下使用。

四年涨价几百倍,Talpa索要过亿模式费

为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灿星制作)今天对外宣布,近日,曾研发《The Voice Of…》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,先是违背国际惯例、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,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,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,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发表声明,宣布取消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原有的授权,并拟将《The Voice Of…》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。

灿星制作对此深表遗憾,并发表声明称,第一、《中国好声音》这一中文节目名称,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,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,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《中国好声音》的节目。第二、直到目前为止,灿星制作依然秉持着尊重知识产权、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,期望支付合理的模式费,与Talpa公司最终达成友好合作。第三、如果Talpa公司依然拒绝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模式节目收费标准,为索要天价模式费,单方面撕毁与灿星制作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,那么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、原创制作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的权利。

荷兰版权方挑动中国公司“自相残杀”

2012年,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模式,按照国际惯例,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%左右,因此在2012年,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。按照惯例,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,每年续约一次,2013年,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《The Voice Of…》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,Talpa公司突然表示,国内有其它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模式,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。这一标价已经严重违背模式费占节目制作总成本约5%的国际惯例,比一年前的原价翻了几十倍。经过艰苦的谈判,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,得以续约成功。2014年及2015年,Talpa继续聘请专人在中国市场活动,试图鼓动其它制作单位抢购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模式,但未获得成功,该模式费也因此两年没有变化,灿星制作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。

然而到了2016年初,Talpa公司又一次成功挑动了一家在A股上市的中国制作公司--唐德影视--来参与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模式的竞价,这一次Talpa公司采取了更为激烈的方式,不顾灿星制作拥有独家续约权,单方面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,迅速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所谓的意向书。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息是: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,开启续约谈判,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。而唐德公司则迅速发布公告,宣布即将获得“好声音”节目的版权,这一公告措辞明显侵犯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有的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品牌,并借助这一灿星与浙江卫视共有品牌的影响力,达到了影响资本市场、炒作唐德公司股价的目的。从2012年的200多万元人民币,到2016年的数亿元人民币,借助中国制作公司的“自相残杀”,荷兰Talpa公司四年内将节目模式费涨了上百倍。模式费几乎是节目总制作成本的几倍,这是全世界范围内从未出现过的“奇观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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